经2023年12月14日第14次校长办公会决议,原则同意修改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(修订)》(中南林发〔2020〕81号)第十六条,提高补助比例:
(一)补助起点为700元。补助档次与比例按年度内分段差额累进制计算。
1、700元至1万元(含1万,以下同)的部分补助35%(原);改为40%
2、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补助40%(原);改为45%
3、3万元至6万元的部分补助45%(原);改为50%
4、6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补助50%(原);改为55%
5、10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60%(原);改为65%
年度周期内补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,改为12万元。
(二)其中学校补助金额由每人每年150元提高至200元(试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