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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舞蹈队章程

一、队 名

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舞蹈队

二、宗 旨

1.追求健康、快乐的生活方式,实现老有所乐;

2.不断提高舞蹈艺术水平,舞出退休生活的精彩;

3.积极参加学校活动,为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挥余热。

三、机 构

  长:胡曼辉

副队长: 黄麓娜

艺术指导:袁 

四、纪律要求

1.舞蹈队成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积极参加基本训练活动,不得迟到或早退;

2.因故不能参加者,须提前向团队负责人请假;

3.排练时虚心学习并认真练习;

4.积极支持舞蹈队工作,顾全大局,服从指导老师的编排及人员安排,协同做好本队的演出活动;

5.全体队员都要尊重和维护指导教师的艺术创作,未经许可,舞蹈艺术构思、舞蹈编排动作等一概不得私自外传或变相外传,构成严重侵权的,舞蹈队有权追究并严加处理;

6.严格要求自己,团结互助,关心集体,维护团队的集体荣誉;

7.保持活动室内的卫生,活动结束时将座椅排放整齐,切断电源、关好窗、锁好门。

 

 

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舞蹈队

    2012-4-18

 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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